400-882-5311
依据《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特定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完成消防安全专业培训。这项规定不仅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更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防线。
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需完成不低于32课时的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含火灾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等实操模块。
加油站、化工厂等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复训,重点掌握危险品应急处置规程。
工种类型 | 培训周期 | 认证要求 |
---|---|---|
动火作业人员 | 每两年复训 | 特种作业操作证 |
消防系统维保 | 年度继续教育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从事自动消防系统运维的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需同时具备:
1. 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2. 年度专业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3. 职业责任保险凭证
所有持证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16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含:
• 最新消防技术标准解读
• 典型火灾事故案例研讨
• 新型消防装备操作实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