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与逗留期限规定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发布的公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赴澳门高等院校就读的内地学生,签发的逗留签注有效期由最长不超过1年,调整为与其在澳门就读的学习期限一致。
内地学生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在有效期内进入澳门。七月至九月入境者每次入境可获给予九十天的逗留期限,其他月份入境者可获给予四十五天,但不可超过“往来港澳签注(逗留D)”所载明的出境有效期。
如果是在澳门修读高等课程的学生,所修的课程完结期少于1年,可获得有效期至课程完结日的学生类逗留许可;课程完结期长于1年但不超过第二年的12月31日,可获得有效期至第二年课程完结日的学生类逗留许可;课程完结期长于1年且超过第二年的12月31日,可获得有效期至第二年课程完结日的学生类逗留许可,但学生需按规定办理逗留许可的延期申请。
二、留服认证的逗留时间要求
对于在澳门留学读研的学生,留服认证要求每学年在港澳地区逗留时间不少于90天。虽然规定未明确区分寒暑假和节假日,但为确保符合认证要求,建议学生尽量保障这90天为工作日。同时,一天内在澳门的逗留时间必须达到4小时以上,8个小时则更为保险,否则不会被计入逗留时间。
三、逾期逗留的后果
如果逾期逗留澳门而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每多逗留一天,会面临一笔罚款,一般是每天五百澳门币,若不交罚款则会被视为非法移民驱逐出境。因此,留学生必须密切关注自己的签证有效期和逗留时间,避免因超时逗留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四、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
学习计划变更:如果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计划,必须提前向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申请签证延期或更换新签证。否则,可能会因超出原签证规定的逗留时间而违反规定。
多次出入境:虽然持有学生签证的留学生在签证有效期内可多次出入境,但仍需留意每次入境时获得的逗留期限,以及累计的逗留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例如,即使签证有效期较长,但每次入境的逗留期限可能有限制,如七月至九月入境可获九十天逗留期限,其他月份入境获四十五天逗留期限,要合理安排出入境时间,确保在澳学习生活的合法性。
在澳门留学读研的学生需要充分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的逗留时间规定,合理规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以确保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影响学业和自身权益。